蘇州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招標工作指導規則(試行)
蘇州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招標工作
指導規則(試行)
第一條 為指導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招標工作,根據《蘇州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辦法(試行)》、《蘇州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單位名錄庫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指導規則。
第二條代建招標類型分為全過程代建招標和建設階段代建招標。
第三條 招標人自主決定開始代建招標活動,并自行承擔因各種條件發生變化而導致招標失敗的風險。其招標方式有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邀請招標須經批準。
第四條 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中明確代建投標人原則上必須進入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單位名錄庫,招標人可以根據代建項目特點、規模、復雜程度的不同,設置代建投標人(或代建項目負責人)具有同類工程業績作為資格條件,實行資格后審。
目錄庫內代建單位無同類代建業績的特殊工程,可以不使用名錄,但需報蘇州市政府投資建筑工程預選承包商資格審查委員會批準。
第五條 招標人應當設定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招標控制價或者其計算方法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第六條 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
(二)投標人須知;
(三)評標標準和方法;
(四)項目有關批復文件;
(五)使用單位的相關要求;
(六)合同主要條款;
(七)投標文件格式。
第七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有關實質性條件要求作出實質性響應。投標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二)投標報價和服務承諾;
(三)項目管理方案和實施計劃(包括擬組織實施的項目管理機構團隊人員配置,代建實施方案及確保工程質量、進度、投資控制、安全文明生產等方面的具體措施);
(四)企業資信情況(包括從事代建業務或工程建設管理業務的經驗和業績、企業經營財務狀況、履約能力、社會信譽等);
(五)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八條 采取招標方式選擇代建單位的,招標人應當重點評價代建單位的建設管理能力,評標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固定標價評分法、隨機確定中標人法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法。隨機確定中標人法適用于總投資5000萬元以內的代建項目。
第九條 投標文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于重大偏差,視為未能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應當作為無效投標予以否決:
1.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函未加蓋投標人的公章;
2.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函無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簽字)的;
3.如投標函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蓋印章(或簽字),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沒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書(原件)的;
4.投標人資格條件不符合有關規定或招標文件要求的;
5.組成聯合體投標未提供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
6.在同一招標項目中,聯合體成員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
7.投標人名稱與資格預審時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證明的;
8.除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經招標人書面同意外,擬派項目代建管理機構人員與資格預審時不一致的;
9.投標報價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范圍的;
10.同一投標人提交兩個及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或者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11.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保證金的;
12.明顯不符合技術規范、技術標準的要求的;
13.項目代建管理機構的人員配備達不到招標文件規定的最低要求的;
14.投標文件提出的代建范圍和內容、代建投資控制目標、代建周期、投標有效期、代建項目工程質量要求、代建項目安全管理目標、廉潔守法目標、代建費用及支付辦法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或招標人不能接受;
15.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出現了評標委員會認為不應當雷同的情況的;
16.以他人的名義投標、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或者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
17.不符合招標文件有關暗標要求的;
18.投標文件組成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
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用醒目的方式標明無效標條款。凡招標文件未明確的無效標條款,評標委員會不得作為判定無效標的依據,評標委員會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作為判定無效標的依據。
第十條 采用綜合評估法的,具體評審因素和標準為:
(一)商務評審(≤40分)
1.投標人業績(不高于9分)
對近五年內有同類工程代建管理業績或非同類工程代建、同類工程監理、同類工程總承包(含施工總承包)、同類工程項目管理業績、同類工程房地產開發業績(僅限代建項目為住宅建設項目時)或其他管理業績三種標準進行評分,納入評分的業績總個數不超過3個。
2.代建項目負責人資質與業績(不高于11分)
對代建項目負責人得一個以上國家最高等級注冊類執業資格,每多1個加1分(不高于3分);對近五年內代建項目負責人擔任過同類工程代建項目負責人或擔任過非同類工程代建項目負責人、同類工程監理總監、同類工程總承包(含施工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或擔任過其他項目負責人三種標準進行評分,納入評分的項目總個數不超過2個。
3.其他崗位人員(不高于10分)
結合項目需要,對代建管理機構配備的常駐崗位人員數量、所學專業、國家最高等級注冊類執業資格、建設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級別,按一定的標準進行評分。
4.獎項(不高于2分)
可以對代建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工程獲得省轄市級市優、省優、國優獎項的給予加分,不是投標人承擔的除外。其中:省轄市級市優最高加 0.5 分,有效期一年;省優最高加 1 分,有效期二年;國優(指魯班獎、國家工程建設質量獎審定委員會評審的“國家優質工程”、中國土木工程學會與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發展基金會聯合評審的“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大獎”、中國建筑裝飾協會評審的“全國建筑工程裝飾獎”、中國安裝協會評審的“中國安裝之星”、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評審的“中國鋼結構金獎”、中國市政工程協會評審的“全國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最高加 2 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時,僅對投標人所報符合要求獲獎工程中的最高獎項計分,且只能計算一個獲獎工程,不得重復累計。
上述獎項以外的其他獎項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區工程獎項單獨加分。
5.重合同守信用、企業認證(不高于3分)
投標人獲得國家、江蘇省、蘇州市及其縣市級(區)政府“重合同、守信用”表彰的,分別加2、1、0.5、0.25分。(取最高級別的得分,不重復記分);取得ISO9000系列質量認證得1分。
6.投標人市場信用評價(不高于5分)
招標人選擇投標人市場信用評價作為評審因素,按一定的標準進行評分。
說明:
(1)同類工程是指在類別、規模、面積、造價、層次、跨度、結構形式、特殊工藝、特殊施工技術等方面與招標工程相類似。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工程的具體情況,選擇、確定部分指標,在招標文件中對同類工程加以明確界定。
(2)其他管理業績是指:非同類工程的工程總承包(含施工總承包)、房地產開發(代建項目為非住宅建設項目時)、監理、項目管理業績。
(3)國家最高等級注冊類執業資格類型:是指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一級建造師、一級建筑工程師、一級結構工程師、國家注冊造價工程師、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招標師、投資項目管理師、注冊設備工程師等執業資格,注冊單位須與投標單位一致。
(二)代建項目管理方案(≤40分)
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中確定的評審要點,對投標文件的代建項目管理方案進行評分,可參照以下內容設置評審要點:
包括組織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和審查、辦理建設工程規劃、人防、節能、消防、環保等前期手續的具體方案。
2.投資控制
工程建設全過程投資控制方案,包括設計、承發包與合同簽訂、施工與竣工等不同階段的措施。
3.質量控制
按照建設單位質量終身責任要求,圍繞開工條件、招標發包、施工及采購管理、竣工驗收程序、工程項目檔案管理等提出落實質量責任的措施。
4.招標管理
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界定招標范圍,合理劃分設置標段;代建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材料采購各領域招標方案完備合理。
5.安全、環境保護與職業健康管理
按照建設單位安全責任要求,圍繞安全費用撥付、資料提供、工期設置、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及設備材料采購租賃等環節的監督和協調提出措施和辦法,就自身及督促參建單位做好環境保護管理與職業健康管理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6.進度控制
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編制項目進度的三級計劃:總控制計劃、專業工程進度計劃和短周期工程進度計劃,針對項目前期工作、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主要環節提出合理有效、符合實際情況的進度控制措施。
7.合同管理
合理設置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及材料采購等各階段合同管理目標,提出簽約、履約和合同變更的控制管理措施。
8.風險管理
在識別評估風險基礎上,分階段制定風險防范計劃,確定風險應對及控制措施。
9.信息管理與溝通協調
提出與政府部門、招標人及社會各相關方建立良好溝通機制的措施辦法;制訂有效的交流與溝通計劃;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和材料采購、竣工驗收、工程結算與財務決算、交付與產權辦理等各個環節的檔案、資料管理措施到位,信息反饋措施合理。
10.項目管理團隊組織分工
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合理設置配備項目管理團隊,編制各成員的責任分配矩陣,將管理職責分解到每個成員,職責任務分配合理,人員配備科學高效,按格式要求填寫附表3-1、附表3-2。提出保證團隊廉潔自律的內容和具體措施。
11.其它內容(合理化建議、技術創新等)。
說明:
(1)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分別明確代建項目管理方案各項評審要點的得分。除代建項目管理方案中缺少相應內容的評審要點不得分外,投標文件的代建項目管理方案各項評審要點得分不應低于該評審要點滿分的70%。
(2)招標人可以要求投標代建項目負責人在評標環節陳述代建項目管理方案的主要內容或者現場回答評標委員會提出的問題(以書面為主),評分分值控制在5分以內。評標委員會擬定答辯題目時,應同時明確答案及得分點。具體程序招標文件中明確。
(三)投標報價(≤20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標文件的最低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偏離評標基準價的,相應扣減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標文件的次低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偏離評標基準價的,相應扣減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算術平均值為A,評標基準價=A×K,K值在開標前由投標人推選的代表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取值范圍為95%-100%。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偏離評標基準價的,相應扣減得分。
說明:
1.投標報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偏離 1%,扣減的分值不低于 0.3 分,正偏離和負偏離的扣分標準可以不一致,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2.計算算術平均值A時,若7≤有效投標文件<10 家時,應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價和一個最低價;若有效投標文件≥10家,應去掉其中的二個最高價和二個最低價;若3≤有效投標文件<7 家時,直接計算算術平均值。
3.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報告簽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第十一條 采用固定標價評分法,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固定標價及其組成,并作為招標文件實質性條件要求投標人作出實質性響應,商務評審和代建項目管理方案標準同綜合評估法。
第十二條 采用合理價隨機確定中標人法的,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招標控制價及其組成、發包價及其組成或者計算方法、資格審查條件、投標承諾格式等內容。隨機確定中標人時,招標人可以在解密投標文件前,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不少于一定數量的投標人進入評審程序,從評審合格的投標人中隨機抽取確定1-3名中標候選人;也可以在解密投標文件前,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產生有排序的擬中標候選人若干,再按順序依次進行評審,剔除無效投標,直至確定1-3名中標候選人。具體隨機抽取程序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第十三條 采用隨機確定中標人法的,按照下列流程評標:
(一)招標人按招標文件規定的開標時間,在項目所在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舉行開標會。
(二)經招標人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評審,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人進入公開隨機抽取中標人程序。
(三)招標人公開隨機抽取中標候選人名單。
(四)評標委員會提交評標報告。
第十三條 采用隨機確定中標人法評標的招標活動應遵守以下原則:
(一)招標公告中的資格審查條件應當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設定。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一律實行資格后審。
(二)招標文件中應當包括發包價格、代建范圍和內容、代建投資控制目標、代建周期、投標有效期、代建項目工程質量要求、代建項目安全管理目標、廉潔守法目標、代建費用及支付辦法、項目代建管理機構的人員配備、資格審查條件、投標承諾格式、合同等內容。
(三)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繳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人不需要編制報價文件、商務標和代建項目管理方案。
(四)招標人應將投標人資格審查、承諾文件審查和中簽結果等信息在網上予以公示。
(五)投標人應當按照投標承諾及招標文件與招標人簽訂代建合同。
第十四條 推薦中標候選人及評標結果公示。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列順序。招標人在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應當發布評標結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第十五條 中標結果公告。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文件確定的中標條件及評標委員會的排序推薦,確定中標人。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在發出中標通知書的同時,應當發布中標公告,內容包括:中標人名稱、中標價及優惠率、代建周期控制目標、代建項目工程質量控制目標、代建投資控制目標和代建項目負責人等。公告發布時間與中標通知書簽發時間應當一致。自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招標人應向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附件(投標文件中合同組成部分格式):
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一)投標函
致: (招標人名稱)
1.我方仔細研究了貴單位的 (項目名稱)代建單位招標文件全部內容,愿意按招標文件規定參與該項目代建單位的投標,嚴格執行所承諾的責任和義務。
2.我方代建服務費報價(即綜合優惠率)為 %。
3.如我方中標:
(1)我方承諾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在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按招標文件的要求與你方簽訂代建合同。
(2)我方承諾隨同本投標函遞交的投標函附錄屬于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3)成立項目代建管理團隊,選派 (姓名)為代建項目經理,并配備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代建團隊其他崗位人員。
(4)我方保證項目工程質量依照國家《 》標準達到合格要求并按代建周期約定完成代建任務(代建周期為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之日止的時間)。代建投資控制目標為 萬元(最終以批復的代建范圍內投資概算為準),并確保我方代建過程中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
4.我方在此聲明,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及有關資料內容完整、真實和準確,并愿意承擔因我方就此弄虛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5.在制定和執行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標函連同你方的書面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之間共同遵守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文件。
投標人(公章):
法人授權代表 (簽章):
地址:
電話:
傳真:
年 月 日
(二)投標函附錄
招標編號:
序號 |
要求投標響應事項 |
投標響應內容 |
備注 |
1 |
代建服務費(即綜合優惠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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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履約擔保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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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代建周期控制目標(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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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之日止的時間 |
4 |
代建項目工程質量控制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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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代建投資控制目標(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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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代建項目經理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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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代建項目經理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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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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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管理機構團隊人員配置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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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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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國家最高等級注冊類證書名稱 |
1、 |
注冊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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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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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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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項目負責人業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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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項目名稱 |
合同甲方名稱 |
合同甲方聯系人及電話 |
合同價格 |
項目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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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擬任崗位 名稱 |
注冊資質證書名稱及編號 |
專業職稱 |
是否常駐現場 |
是否承擔本項目代建以外工作 |
是否可能變更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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